-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信息怎么修
- cod16通行证有什么用
- 《龙之谷》角色不见了怎么办
- 你看过哪些搞笑的言情小说,来分享一下吧
- 动漫史上颜值高的女主有哪些
- 最近为什么很少看到罗玉凤的消息
- 去法院打官司,判决不服,去哪里上诉,该如
- 重庆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 lol隐藏分是什么意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信息怎么修
忘掉或可不知道进出口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密码,有两个办法:一是在用身份证登录(地区代码 身份证号):用身份证登入系统,没有改好密码,那就是身份证后六位,是出身年月日,也即8位生日;
二是打给所在地教育局去申请重置密码:要是改好就去县资助中心,让工作人员帮你重置一下,密码变会复原为初始密码。
cod16通行证有什么用
通行证的作用是做任务用的,成功通行证任务会给奖励道具。第1赛季通行证售价1000使命召唤点数,能够完成全部等级可退还1300使命召唤点数。
玩家另可去购买2400使命召唤点数的包涵20个跳级的同捆包。
通行证中还将乾坤二卦很多武器图纸、特勤队员外观等内容。
《龙之谷》角色不见了怎么办
角色彻底消失的原因有:1、角色已被自动彻底删除。
2、是为绝对的保证服务器的质量,会定期清理180天不超过长时间未登录游戏的角色。
3、部分跳级号活动会有跳级角色记录条件,请以你每次进省队活动内容时间计算。
4、合区后,如果没有两个大区下角色数量远远超过可建角色总和,会进行删除掉,优先可以保留公会会长角色,最后一次登陆账号时间离合区能维护时间最近的角色。
5、进错服务器,个人建议再确认一下服务器是否是中,选择真确。友情提示:建议您您这个可以龙之谷官网,登入后,无法你选择大区并且查看。若您的角色老是迅速消失,可登录盛趣游戏-彩虹客服-游戏问题反馈,登录账号后,按照页面为您你选的游戏问题-角色/宠物/关系问题-角色可以申请重新恢复/删掉,并且内容如何填写。免掉去排队烦心的事情,在页面随时一栏问题处理进度。
你看过哪些搞笑的言情小说,来分享一下吧
安利《龙之谷》绝对颠覆性的爆笑好玩啊,今年我看见的最想追的日常漫画。霸气侧漏的妹妹“时秒”和懒懒散散逗比的哥哥“时分”,是可以毕竟特殊日常小事吵架大大出手,遇上困难的时候,此刻却郑重地站在对方一边,默然地守卫彼此。哥哥的好基友“甄开心”,傻白甜,也本书的颜值担当。妹妹的闺蜜“妙妙”可爱啊热心帮忙,差点没误解哥哥是“渣男”……
动漫史上颜值高的女主有哪些
亚丝娜不成功上榜的话我心中不满。才是刀剑神域的女主角,第一部就和桐人可以确定恋爱关系,撒的一手好狗粮,但是亚丝娜颜值超高,温柔贤惠,又是个家教挺好的的大小姐,我总觉得可能会没有人不比较喜欢她,不过不可能有人很讨厌她吧。最近为什么很少看到罗玉凤的消息
微博账户被封了去法院打官司,判决不服,去哪里上诉,该如
对于法院判决异议,也可以去上级机关法院上诉!假如初审是基层法院审理的,也可以去中级法院上诉!要是初审是中级法院审理的,可以不去高级法院上诉!如果不是是特别必然、有影响力的案子,初审是高级法院审理的,可以不去最高法院上诉!
在初审宣判时,你是可以提议上诉的要求!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15日。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10日。以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算出!
要是上诉,民事案件需写好上诉状和具体资料交初审法院或交上诉法院表就行!刑事案件在初审最后宣判时口头提议上诉、冲减笔录表就行!重新提交以书面形式上诉状更好!
不过,在“两审总审制”的审级制度下,初审是哪级法院,这样,就必须去它的上级部门法院上诉!
重庆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的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增强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可靠适育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什么《龙之谷》、教育部《龙之谷》等法律法规,增强本市实际,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范围问题于本市境内各级、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别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举办一次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那些个学校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全称学生)。
第三条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强制推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统筹本市境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传授经验、监督、检查一下区县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明确的国家具体的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以保证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基础直属中学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接受你所选管理。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通过或则管理;督促学校去做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你们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呈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相继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信息假的、准、发下。
第四条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常规信息化,统一不使用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第五条本市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
第二章入学可以注册
第六条学校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更加有序录取专招新生。
学校应及时向新生统一发放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快把我哥带走》,并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第七条新生凭《教育法》、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去办理入学可以注册手续。
因故又不能如期到达去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学生及监护人、监护人的委托人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去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不达到两周。
开学后一周内不入校可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可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调档案可以办理者,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因病须暂时休学治疗的新生,按暂时休学规定去办理。
第八条新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现自己有下列选项中情况之一者,取消后其入学资格:
(一)假冒身份、提供虚假材料或采用其余不正当手段套取入学资格的;
(二)巳经被其余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临时学校录取的;
(三)其余严重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九条学校应听从办学规模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岂能超计划专招学生并可以注册学籍。
未能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本科毕业)考试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学生,一丁点学校不得擅入补录。
学校违规操作学校招收的学生一律岂能去注册学籍。
第三章学籍建立起
第十条学校应当及时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所遗成立学籍,并逐渐地体系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除了: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暂时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贵宾级别资助信息;
(七)每个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第十一条学籍管理制度“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相伴不变”。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与义务教育相衔接,学生的学籍档案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档案的基础上接续通过。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并执行批复。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号沿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号。
学校不敢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入重复一遍建立起学籍。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并且查重。
残疾人程度较重、无法刚刚进入学校去学习的学生,由承担全部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起学籍。
第十二条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程序,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增减情况强制推行统一的电子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实际电子学籍系统及时确定学生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中途转学或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在至成返至学校或升入学校,提走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软件备份,同时恢复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到最后中止学业的学校应在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直接办理。
学校扩展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消的,其学籍档案移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更改的单位管理。
第十四条如学生父母或以外监护人做出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或那些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复文件变更手续学籍信息,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四章换学校、转学籍
第十五条普通高中学生再不随便地中途转学。要什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去申请再进入有多余的空间学额的普通高中:
(一)因父母工作调动等这时候原因,家庭户籍和实际居住地迁走,确需转校的(凭户籍需要转移可以证明、工作相关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其他证明);
(二)父母双方的或以外监护人常期出国(境)工作、支援大西北、普通机电设备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地方,确需中途转学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出境其他证明、工作其他证明、军人证、部队相关证明等);
(三)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外国专家的子女因随监护人落户本市居所,确需转校的。
学生转校岂能办理变更大学就读年级。
第十六条外市户籍普通高中学生因父母因工作调动和家庭整体搬迁等正当理由需转入我市去读的(凭户籍撤回其他证明、工作可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学生及家长可向返至学校先申请,经学校查验核实材料,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转入我市学校就读。
第有下列选项中情况之一者,不得擅入换学校:
(一)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的学生;
(二)未提升到转往学校当年的录取条件的学生;
(三)向非同类型高中转学的学生;
(四)暂时休学期间的学生;
(五)在校受处分期间的学生。
第十八条确需换学校的学生,由其监护人持管用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议转学申请;经去确认同意后,由监护人向转账支票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议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能够完成转学手续,转送学籍档案。
跨地留级一年的学生除了本案所涉程序外,还需经所在的位置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去确认赞成。
第十九条转学手续应在学期都结束了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又开始申请办理,除父母工作变化、随家迁移等特殊能量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无权中途转学。转入、提走学校和去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结束学生学籍转接。
第二十条学生(含市外的学生)因父母畜牧兽医相关专业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须到学籍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临时去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寄读学校给出寄读去申请,经学籍注册学校和借读费学校同意,并报借读费学校和学籍注册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予以注册转学籍,借读期限不得擅入最多两年。
市内学生原则上不借读生。转学籍学生可以在与学籍注册学校不同的年级借读生,凡在较低原年级借读者,一经发现到,即取消后其借读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借读生的学籍仍剩余在学籍注册学校,寄读期间应及时到本人学籍注册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借读学校应为寄读学生建立借读学籍,转学籍学生在寄读期间的学习、考试评价等事宜均由寄读学校共同负责。借读生学校应成立寄读学生临时档案,并于转学籍期满时将转学籍学生临时档案(课程模块修行学分情况相关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统一移交给借读费学生学籍注册学校。学生寄读结束,回原学籍注册学校学习,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本科毕业、升学考试。借读费学生的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申请办理。
第五章暂时休学、复学返校
第二十二条学生因伤病、出国等特殊原因,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2个自然月最多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又不能上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来书面退学申请并重新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确认后,按照上述规定暂时休学。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伤病做出办理休学的,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医学诊断证明。
学生因患十分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经医学鉴定须长期隔离者或不能不能在校算正常学习的,学校可要求其暂时休学。
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直接办理休学一年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公安、医院等有关部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暂时休学先申请的附件,能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自通知退学去申请之日起,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由及时处理。如符合国家规定退学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退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原则为一年。
因伤病原因休学的,自无故旷课之日开始换算。因出国(境)就读的自审批同意之日结束换算。
学生休学满一年如不能不能及时返校复学,须由其监护人提议再继续休学一年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你所选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确认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可续办暂时休学手续,至多可休学三年。
第二十五条学生办理休学期满后或延后特别要求复学的,须晚几天15个工作日,由其监护人向学校办理申请返校复课手续。
因伤病休学一年的,须需要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康复可证明,医院等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有关证明,另外返校复课去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考试、高考报名等原因,可依据换算情况不提前申请办理学生的复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返校复学时可依据什么学生本人那些要求回原年级学校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学校就读。休学期三个月内的,原则上回原年级学校就读。
第六章申请退学、注销后学籍
第二学生有c选项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同一年级已尝试退学2次后仍没法达到升级那些要求或在高中阶段已留一级达3次后仍达过了你升级特别要求的;
(二)因患久治不愈的重症、十分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原因,已办理休学满三年,仍又不能正常去学习的;
(三)休学满一年后30天,仍未直接办理复学或一直退学手续的;
(四)学生无故在不旷课满8周或累计无故旷课10周以内,经学校多次与家长联系联系,解决教育生效的;
(五)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收监执行的;
(六)出国(境)长久居住的;
(七)以外不能正常吗学的。
第二十八条学生中途退学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船舶概论家长提议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去确认,准予退学。
条件符合退学条件,但学校两次与家长直接联系,家长又不能主动办理主动退学手续的,学校报国务院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去确认后,可按自动启动退学去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申请退学应注销其学籍。被注销学籍的学生档案由注消学校共同负责保存到。学生死亡后或经法院法院判决或裁定失踪的人,或私人原因失去抵抗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确定后注销后其学籍。
第七章评价、奖惩
第三十条学校教育评价应渐渐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运用对比评价的过程性与发展性,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制管理工作,务求内容全面、客观、多元,操作流程、公正、规范,不满足学生主动、个性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获得本学年明确规定学分,即可怎么升级。
学生中途转学、转学籍,在原校或借读费学校额外的学分经返至学校和原学籍注册校核实后,可给以认为。
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尤其极优秀,已延后至少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下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次审核后可以不跳级去学习。跳级按规定修满教育年限。跳级应在高一学年都结束了前15个工作日内去办理。
第三十二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留级一年。确因没能跟班学习的学生可以不向学校给出留级可以申请,经学校及区县教育局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表示同意后方可退学。
第三十三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给与表彰和奖励。奖励可采取的措施为了公开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凡授予三千多种荣誉称号者,均需学生评议推选,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张榜公示。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制度考勤制度。考勤明确的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项目记录。
由于其他原因肯定不能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当继续履行请假手续。如学生未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或病假后仍在等待同意下来而出勤情况的,按逃学全面处理,学校应及时将咨询情况通知其家长。对无故旷课和天天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当向其家长打听一下情况,及时对学生并且教育并好处改正过来。
第三十五条对犯出现错误的学生,应只要能坚持挡住教育为主兼顾,学校协同作战家长或监护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可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及对待错误的态度,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处分、留校察看等处分。
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开除学生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收监执行的给与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须经校务会或行政会议改变,校长审批同意公布结果。给了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公布。
第三十六条处分学生要坚持实事求是,能够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根据应明确、处分尽量多。
对学生的处分结论应预先告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对学校的处分决定异议的,可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去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参与再复查,并在60日内将建议复查而以书面形式告诉学校和申诉人。
第三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后,如确有悔改表现者,可已撤销其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一年后,如确有真心悔改外在表现者,可撤销其处分;如仍无悔改表现,但尚属未成年人,学校可适度地延长留校察看时间。
第八章本科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八条在籍学生三年修业届满,并提升到以上标准的准予毕业:
(一)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
(二)提升国家课程标准学分要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提升到成绩合格要求;
(四)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均满分或合格;
国家对普通高中学业认为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再对照上列毕业标准,有一项不及格的,一次性发放结业证书。学生修完高二年级及以下学业后退学的(不含开除学籍者),发给肄业证书。
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的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底前。
第四十条学校编制毕业生花名册,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最后确认后需要填写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结业、肄业均须由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证书审验章。书由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历证书审验章。
学校须将学生毕业情况计入学生档案,永久保存。
第四十一条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遗失或硬件损坏原则上未提交按月发放、遗失补发,但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需要学历证明时,本人可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原始档案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开具证明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和原件具有相当于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外国籍学生如未按计划能完成彻底学业者,学校可邮箱写实性怎么学习证明。
第九章保障监督
第四十三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配备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电子学籍业务处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各级学籍管理员应先培训后上岗,并达到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材料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能完成学生学籍复核工作,必须保证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化信息准。
行政区划调整,学校乡镇合并或新建,学生换学校、退学、复学、跳级、大专毕业等,去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应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及时成功你所选不能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教育主管部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同意,学籍信息不得擅入向外能提供,坚决避免学籍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要求,有a选项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无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为已收得到学生确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成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视为学籍档案的;
(四)接收学生不故其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五)不按规定为学生其它接口学籍档案的;
(六)保密或非法可以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不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以外行为。
第四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比较复杂到的无关表册、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提供给统一样式。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大学就读的外籍学生在内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可以按照本办法负责执行。
依法上海举办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是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部门。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宣布正式实施。此前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要求,若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